在《成唯识论述记》中,有安、难、陈、护一二三四分说的记载。 (注 1) 也就是安慧认为相见二分为体无的遍计所执,唯立自证分为真实的存在。而护法则说相见二分亦为依他起的有,心心所法皆有四分。此为两者的最大差异点。究竟护法在「唯识无境」立场上,其思想的特色为何?于世俗和胜义层次是否有不一样的看法?其思想来源是否有何依据?凡此种种为本论文探讨的要点。
陈那虽是最初以自己认识的理论来建构唯识学派的理论基础,他强调自己认识是一种主客未分的自己显现,是接近于胜义的立场来说明的。例如他在《集量论(pramanasamuccaya)》中首先提到三分说(注 2) 的说明如下。像这样执着于多相显现的识体,而凡此种种皆以量、比量来比喻表现。 因为一切法都是无功用 (vyapara) 性故。正如这里所说的,(在识体上)所显现的是所量,而 (识体的)能取形相和(自)证则是(种种)的量与果。(此)三者并非别体。(注 3) 陈那很明显地认为唯一的识体,可假立成三种分化,但其实这三种分化 (=量.所量.量果)并非个个独立而存在,反而是一体的三面。因此三分说实在说也只是概念性的说明,唯一真实存在的只是认识结果(=自己认识)而已。(注 4) 陈那三分说的主张也记载于《成唯识论》中,(注 5)如说︰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又说:如《集量论》伽他中说︰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此三体无别。虽然陈那提出在识体上有三种功能分齐说法,但毕竟在成立这种说法时的条件,是和护法所谓的四分说是有所不一样的。 (注 6) 但无论如何护法强调是继承陈那的三分说,而成立四分说。 (注 7) 也就是说在相分、见分、自证分之外再立证自证分。而为什么有必要成立证自证分?护法也提出几点理由来说明︰ (注 8)
1.如果没有证自证分的话, 则谁来证明自证分?因为自证分证明见分, 而自证分和见分的心分既然是同,则应该自证分也可被证明才是。2.自证分是见分认识相分时所得到的结果,此时见分是能量,自证分为量果。再进一步地说当自证分以见分为认识对象时,则自证分为能量见分为所量。也应该有量果才是,因一切能量认识所量以后都会产生结果。如果无证自证分为量果的话,则即使以自证分为能量认识见分,也无任何结果产生。3.但反过来说,是否可以见分为自证分的果?这也是不可,因见分有时为现量有时则为非现量,而证明自证分一定要是现量,因此见分不能作为自证分的量果。此四分中,相见二分是在外,自证、证自证分是在内。相分惟是所缘,而其余三者则是通所缘能缘。见分惟缘相分,自证分缘见分和证自证分,证自证分惟缘自证分,所以心心所四分的功能分别成立,并没有无穷的过失。总之,护法四分说并非完全是他个人的思想,而是源自于陈那自己认识的知觉理论,也就是外境实有论的「有形象知识论」的说法,再重新以「唯识无境」的立场来解释,并加上证自证分而形成个人的独创见解。
根据《成唯识论》及其诸注释所言,安慧以为心心所没有任何所缘的对象存在,惟是一纯净无染的识体而已。当然护法以为心心所必须有所缘相,假如无须所缘影像,也能有能缘作用的话,则虚空也应该说是能缘,可是虚空是没有任何认识作用的。因此认为心心所必有所缘能缘作用,且两者也必须是相对成立才是。 (注9) 而这所缘能缘的相对认识作用,非是有实体存在,只是似所缘能缘的相显现而已。 (注10)将这似所缘能缘说为相见二分。护法所说的四分说中,不仅是强调证自证分有成立的必要,同时相见二分也必须是依他起性。(注 11)
因此可以发现,相较于护法四分说安慧主张相见二分是遍计所执,(注 12) 也就是说安慧强调唯有自证分是实有,并无相见二分存在。(注 13) 安慧认为心不须透过心中所呈现的影像,也能生起认识活动。(注 14) 但护法认为相见二分若无,心心所因无认识和被认识的对象( 所缘能缘 ),则不能产生合理的认识活动,亦如虚空一样,因无任何认识影像 (所缘) 所以也就不能有任何认识的作用。(注 15) 所以护法坚持心心所必有相见二分的能所而产生认识活动。
有学者认为若在依《成唯识论述记》,将安慧定位为一分说,实有未当。因在安慧的《三十唯识释论》中,并无自证分、见分、相分的名词可见。(注 16) 即使如此,若依安慧在《三十唯识释论》所说︰「在识自相之中,及「识自相」之外,并无我、法。诸我法都是遍计所执,从胜义上说都不存在。所知亦如识一样是实有的一边说法,即不应认可。」以及「一切所知,都是遍计所执自性,作为事实有是不存在的」。(注 17) 在这里,所知 (vijneyam) 在《成唯识论》是翻译为「境」或外境,(注 18) 但在原文也有指所认识的对象之意,不一定是指外境。所知在安慧的看法是世俗有 (samvrtita) 的一切,也都是俱有遍计所执性的,此段内容在《成唯识论》并无相对的论文,可视为安慧独自的见解。 (注19)因此安慧承认在胜义上是主张唯一识的存在。而将所认识的对象不过只是视为相对存在的世俗有而已,从胜义谛来说则把它定位为遍计所执。所以若是从内容来判断的话,安慧的思想也是近于相见皆无的一分说。也因此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断定安慧为一分家。(注 20) 认为安慧是识一元化者而否定二分的存在,因其主张不须藉识的相分也能产生认识作用之故,而只立自证分。(注 21)
1、 二取的分别 护法的四分说和安慧的一分说中,最大的差异是在相见二分的看法问题上。护法极力强调相见二分并不等于是二取,也不是等于我法二相。是由吾人虚妄分别而在心心所上所显现的相见二分。若执着有外境实在的我法二相,方是无中生有的遍计所执。(注 22) 相见二分虽是呈现着似主观、客观对立的关系存在,但它毕竟是法尔如是,并无法作有或无等主观的判断。反观安慧则视相见二分为含有我法二执的二取形象,相对于纯净无染的绝对知而言,则是毫无实体的显现,是遍计所执。(注 23) 此处的相见二分其实是被认为二取,或是误为外境实在的我法二相。
2、 佛智中相见二分的有无 护法强调相见二分为依他起性的一个理由是,在佛的无漏智中有相见二分,而且一定是依他起。佛的无漏智可分成两种,即根本无分别智和后得无分别智。前者根本无分别智虽有见分而无相分,但此时的正智挟带真如的体相而生起,如自证分缘见分时不转变而能缘一样,故依然是有能所的对应。因此在佛的根本无分别智中见分虽无相分的形象显现,但正智和真如却还是有能缘所缘的关系存在。(注 24) 同样地,佛的后得无分别智中一定有相见二分,因经中说佛后得智能化现种种身土变化,能为有情说正法渡众生。如果佛不变现似色或声等,如何能有现身说法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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