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就者为什么喝毒酒?
西藏古代有一个老人,他叫密勒日巴。他修行了一辈子,修得非常好,他修到什么层次呢?他知道每个人的心中在想什么。有个人非常嫉妒他,这是一个格西,是佛学博士,因为这个密勒日巴的影响非常之大。大到什么地步呢?大到影响到了这个博士的饭碗,所以这个博士想把他害掉。他就让跟他相好的一个女人,端了一杯毒酒递给密勒日巴,并许诺这个女人只要把这杯酒供养给密勒日巴之后,他就把非常好的首饰送给她。于是这个女人端着这杯酒供养密勒日巴,密勒日巴端过来说:“我可以喝这杯毒酒,不过我如果现在喝了这杯毒酒的话,你就得不到那个首饰。你先去让他把首饰给你,得到这个首饰之后你再把这杯酒端回来我再喝。”于是这个女人得到首饰之后,密勒日巴就端了毒酒喝了。他所有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得到那个首饰。所以他的死成为西部许许多多伟大人物敬畏的一种行为,这种死可以和苏格拉底的死媲美。许多人说中国人不能像苏格拉底那样去死,不是这样的,西部有好多人就是这样死的。他们的死在他们的人生中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那么这样非常重要的一个行为是他最后的行为,是他最后向这个世界展示他的尊严、存在和追求最值得珍视的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比他活着更重要。
今天我们好多人,包括我在内,坐禅也罢,做什么也罢,就是为了让自己在死的时候能实现自己追求的那个目标。这时候,生、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所以莹儿的死,是她在面临她的尊严被玷污、信仰受到毁灭、她的人格受到世俗无情摧残的时候,她会用高贵的死来实现自己最后的升华。这是关于死亡的态度。
所以,好多人不明白这一点,西部文化中有这样的理念。当她把生命中的许多东西作为她活着的理由的时候,比如爱,那么她为了这个活着的理由她就不活。这一点在凉州民歌中多有反映。那块土地上就是这样一种观念,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所以,东部人好多人不太了解,就觉得这种死是一种毁灭。其实,许多时候死是一种升华。比如刘胡兰死了,刘胡兰如果活着不过是一个肉体迅速地在岁月当中腐朽、衰老、消失的过程,她的死让她得到一种永恒,像图腾一样,成为一种永恒。所以西部人认为死是人生最美的一种定格。这一点东部人也有过,像苏小小,她在很年轻死的时候,却要面对死亡,她认为这是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在她最美丽的时候死去。因此很多文人把苏小小作为他最值得尊重的一位女子来看待。后来东部出现了好多文化,于是像苏小小这样的女子越来越少了,好多人宁愿苟且地活着却不愿高贵地定格自己的生命。所以,莹儿的死有这样的一种意义。
第二呢,许多时候东部人眼中的苦难,西部人看起来却不是苦难。好多人说雪漠你经历了好多苦难。不是这样的,我告诉大家,雪漠从来没有经历过苦难,为什么呢?小时候我非常快乐,昨天我和儿子谈到这个。小时候我骑着马,打着马奔驰的时候,村里好多孩子连驴都骑不到,这时候我是非常快乐的。所以,我整天幻想变成孙悟空呀,有这样幻想的童年是非常美的,我从来没有这种苦难的概念。后来好多人说雪漠经历了好多苦难,我说没有。我经历的是诗意不是苦难,西部的好多老百姓也是这样的。东部人眼中看到的他们的苦难实际上是东部人非常功利的一种观念、一种概念,是他们用自己这种概念去衡量西部人非常鲜活的灵魂时出现的一种反差。
西藏人也罢,其他西部人也罢,他们其实活得非常好,怎么好呢?这种标准和东部人不一样。西部人认为一个人的成功不是拥有多少物质,而是看他是不是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升华了自己的人格、是不是完善了自己的道德。如果在完善了自己的道德之后,那么他就觉得他是成功的。他可以舍,为什么要舍呢?他觉得人活着有这么一个桔子就活得很好的时候,他不会掠夺别人的桔子,他不会去掠夺香蕉,不会掠夺矿泉水。他觉得别的桔子让其他人去需要吧,这个香蕉让其他人去用吧,这个水留给子孙。因为人只需要简单的一点物质条件就可以活得非常好,剩下来就是这个生命中间让自己得到升华,看能不能在走过这段人生旅程的时候比出生时升华了一点儿。西部人认为生命就是走过一段路,走过的时候,如果升华了,下一辈子他会接着走。他认为人不是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而是实现人生的某一种“盼头”的过程中间的一段历程而已,他们更注重活着过程中间的一种态度。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穿的不一定很好,暖和就够了,冻不死就够了;吃的不一定很好,能饱就够了。为什么呢?他们也知道吃得很多的时候就可能出现脂肪肝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越简单越好。有些人把西藏人死后将自己的肉体天葬、喂鹰当成是一种愚昧。其实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这个肉体没用的时候,可以拿没有用的肉体去喂养许许多多的猛禽,像老鹰呀这些东西。当它们这一天吃饱之后它们不会去伤害更小的鸟,西部人是这样一种观念。他们不是觉得这个不好,而是觉得这个肉体没有用了,可以拯救其他的生命。所以,他们活的观念不一样。这种观念缺乏沟通,就造成了东部人看西部人的一种落差,把这认为是愚昧。恰好西部人也认为东部人很愚昧,因为什么呢?你们穿得那么好,吃得那么好,已经很好了,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一种更高的升华呢?为什么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一些物质呢?这些东西永远追求不完,但生命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价值,西部人并不以他得到多少物质、财富来衡量,而是看他是不是在追求一种不朽的价值,西部人称为“功德”。它不是福德,福德就是财富,功德是岁月毁不掉的东西,一种精神的东西。比如,肉体消失之后,精神会影响他人。这种利众的精神可以传递给儿子、孙子,通过一种故事,通过一种民歌,传递给子孙,让他们拥有这种精神,这就是岁月毁不掉的功德,它不是财富。西部人不追求财富的,有也好,没有也好,有了我就把它布施出去。所以当东部人关怀西部的时候,西部人就觉得莫名其妙。我的儿子来上海就呆不住,他说我的生命几十年中间为什么不做一些更有意义的、能让自己生命消失之后继续有价值的事情呢?却在上海坐地铁好几个小时,来来去去将生命消耗在地铁中间和忙忙碌碌地应酬中间。所以,他拒绝这种生活,他宁愿呆在西部让自己的生命在这段时光得到一种升华。我写小说就是这样。
另外,我之所以要写小说,第一我觉得一切都在很快地消失,哗哗哗地在变,没有一点能留住的东西,没有永恒。我的生命也是这样的,在很快地在衰老。《大漠祭》到今天快十年了,我老了十岁。所以,生命在飞快地消失,我很小的时候发现就生命在飞快地消失,但我却想建立一种消失不了的东西,追求一种相对的永恒。所以,我去写作。
第二,当我们的世界在飞快地消失,没有任何办法挽留它的时候,我想用文学来定格这种存在。因为中国的农业文明几千年了,但真正写出农业文明和农民精髓、灵魂的作品寥寥无几。所以,我觉得一个作家在这个农业文明被历史亘古的黑夜淹没之前,应该保留一种东西,让我们的子孙看一看几千年前的农民就这样活过,就这样非常纯朴地、痛苦地,当然也自然地、简单地、干净地、坚韧地活过。他们有过追求,也过痛苦,我想把这个留下来。
另外呢,还希望这部书的存在,有它比没有它好,读它比不读它好,能够给这个世界或者那块土地,带来稍微更好些的东西,带来一种善的东西。我的所有创作追求就这么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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