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中国已经传播了近两千年,在与儒家、道家等长期并存与发展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国传统文化格局。佛教,作为从印度传来的宗教,在中国各朝代的历史文化发展中,起到了重大作用。梁启超先生曾统计《佛教大辞典》,发现其中共收录有三万五千余语,足以看出佛教语言与汉语文化的密切关系。现在许多日常用语来自佛教用语,正如赵朴初先生所说的:“如果真要摒弃佛教文化,恐怕他们连话都说不周全了。”
其实在中国,不管一个人是不是佛教徒,佛教都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密不可分。比如传统道德观念,言语用词,思想行为的规范等等。佛教从历史长河中,带给我们很多潜移默化的文化积累与沉淀。
佛教,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被写入国家宪法,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这也充分表现出佛教一直以来所提倡的理念:众生平等。要尊重一切众生,当然也包括与自己信仰不同的人。特别是在密法里有十四条根本戒,在戒律中明文规定不能诋毁自他宗派,不能诋毁其他宗教与派别或是没有信仰的人,这就是佛教2500多年来的包容心。
人们常说:人性本善,并非是说人的心本来就是善良的,而是每个人都具备接受善良的条件,真正的善就是人人具备的佛性。每个众生都想要快乐,不希望痛苦,这是如此平等的需求。既然你不想要痛苦,众生不想要痛苦,那就不要伤害众生,尽量去利益众生。这就是佛教的核心精髓思想:众生平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有的人说,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也讲博爱也讲慈悲。其他宗教有讲博爱、奉献的,但是没人讲慈悲,慈悲是属于佛教的专有名词。基督教、天主教讲的是博爱,就是广大的爱。这个广大依然有很多条件,比如“信主得永生,不信下地狱。”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信主就是上帝的子民,不信就是魔鬼撒旦的子民,两条路让你选择。可见博爱有时会变“狭爱”。
纵观中外历史,最有名的宗教战争:十字军东征、三十年战争、圣战等无不证明他们所言的博爱是有限的。世界范围内的传教中,很多时候牧师与军队是分不开的。神父先去传教,受到阻力的时候就带兵进来,中国历史上的八国联军侵略战争,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曾撰文揭露:仅在河北任丘县一处,美国基督传教士梅子明以“用人头抵人头”为口号就杀害了中国无辜农民680人。法国媒体曾刊登回国士兵的陈述:“从北堂我们开向皇宫,修士们跟着我们去……他们怂恿我们屠杀、抢劫……我们行抢都是替教士干的。我们奉命在城中为所欲为三天,爱杀就杀,爱拿就拿,实际抢了八天。教士们做我们的向导……”鸦片战争战败,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允许传教士在五口通商地区建教堂,洪秀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接受基督教,并创立了拜上帝教义。更不要说历史上借“圣战”名义滥杀无辜的事件,更是数不胜数。
又如在信基督教的人眼中,基督耶稣与天父是独一无二的,其他所有的信仰都是偶像崇拜,是邪教。在他们眼中只有基督教徒才是正教。而在佛教里,什么叫邪教呢?教导别人伤害众生,教导别人做恶事,传播负面思想和行为,传播战争,传播怪力乱神等等的所谓宗教,就可以叫邪教了。
只要是尊重生命,积德行善,劝人从善都属于正面的。正、邪虽然并不完全绝对,但是刚刚我们讲到了,如果真能做到所谓的博爱,为什么要为了宗教而发动战争呢,在战争后面就是杀戮、伤害与掠夺,这怎么还能称之为爱呢?更不要说是慈悲了。佛教讲的慈悲中,慈是希望每个众生都能够快乐;悲,是希望每个众生都不要有苦难。刚刚我们提到的所谓博爱,是有条件的爱,我喜欢你,你跟我志同道合,我就可以给你无限的爱,包容你,为你奉献我的所有一切。如果你与我不是一个信仰,那我可以不帮你,甚至对你采用暴力。而佛教呢,你喜欢我,我会慈悲你;你不喜欢我,我也得慈悲你;哪怕你恨我,我也要慈悲你;哪怕你害我,我还是要慈悲你。2500多年来,佛教无战事,真正做到了平等与慈悲,全世界范围内的人,对佛教众生平等及大慈大悲的思想,均高度认同与赞扬,佛教用事实告诉全人类:慈悲没有敌人。
文/嘎玛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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