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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茂森博士:勿破人之婚姻

发布时间:2024-09-08 05:04:47作者:准提咒在线网
钟茂森博士:勿破人之婚姻

【勿破人之婚姻。】

安士先生在发明注解这里面说到,「男家曰婚,女家曰姻」。婚姻的说法详细辨别它有不同,男称婚,所谓男大当婚,姻是对女方而言,女大当嫁。「婚者,取昏夜之义。言此礼但当昏夜行之,不可施之於白昼也。有惭愧之意焉」。安士先生把婚这个字义给我们解释得很清楚,男大当婚,男女长大,要结婚了,婚字是什么意思我们要辨别清楚,没有辨别清楚,糊里糊涂结婚,那真的是昏了。这婚字,你看女字旁,一个昏头昏脑的昏。所以结婚不可以昏。这里指昏夜之义。所以结婚它是都要在晚上举行,婚礼都要在晚上。自古婚礼没有说是在白昼,大白天结婚这个本身就是违礼。所以结了婚,晚上入洞房,这都是在晚上、午后举行。这也是代表什么?有惭愧之意,事情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来做,要在晚上举行。这代表什么?很惭愧,代表这个意思。所以结婚是令人惭愧之事。

要知道,人类的先祖最早的时候是从色界光音天下来的,他们没有结婚的,他们也没有欲望的,男女之欲这是光音天人下到地球之后慢慢慢慢发展出来的。所以圣人为了防止大家做出越礼之事,就以婚礼来维系人类,而能够传宗接代,这是婚。姻是「取因人之义,言当因人以敦伦理,因人以为荣枯也,有从夫之意焉」。对女性而言就讲姻,女字边一个因果那个因。这个因是什么?因人,因人是依靠的意思,依靠人。这什么?依靠著人来敦伦理,敦伦理就是要处理好人伦的关系,敦伦尽分,尽自己的义务。因为有婚姻就有夫妻,有夫妻就有父母、儿女,父子关系也有了,随之兄弟关系也有了,君臣关系也有了,朋友关系也有了,所以五伦就随之发生,在这五伦关系当中就要敦伦尽分,这是姻的意思。还有一个是「因人以为荣枯」,这是古代讲的,女子嫁夫就随夫,跟先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绝无二心,忠贞不渝,这也是德行。所以姻字有这种意思。

下面说,「婚姻之事,两姓合好,以之上承宗绪,下启后昆,中洽亲属,因缘非小。大抵此事,皆定於宿生。非独自己不能主,即两家父母,亦不能主」。婚姻事情是两姓的、两个家族的联姻合好,所以结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写上一些祝福的话,「百年好合、白头到老」这些好的话。这些祝福都是什么?希望上承宗绪,下启后昆。上承宗绪这是什么?为祖宗续后、续香火,世间人讲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后代不是说只把他生了出来就叫有后代,更重要的是要教导他们,他们能够传承祖宗的家道、家风、家业,这才是有后。这个父母要负起教导儿女的义务,所谓「养不教,父之过」,这个父代表父和母。实在讲教育儿女,母亲的责任比父亲的责任更重,为什么?因为儿女跟母亲的时间长。所以结婚马上要想到续后的工作,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为这个社会培养出良民,培养出正人君子,培养圣贤。所以古人讲的,「至善莫过於教子」,有子不教那就是大过失。

下启后昆,这个昆是子孙的意思,也就是讲到传宗接代。中洽亲属,这是我们同辈的,或者是现在在世的,上有父母、叔伯,平辈的有兄弟、有这些姐妹,夫妇两家的都有,这叔嫂、妯娌,都要处理好关系。两家的结合,这两个大家族联姻,要处理的关系多了一倍。所以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因缘非小,非同小可。所以如果结了婚没有能够互相合好,这个会夫妻闹矛盾,甚至闹离婚,对於两个家族都是损害,甚至对整个社会都带来损害。因为什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像一个身体一样,如果很多细胞都坏了,这身体也得完了。所以这可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古代对结婚这个事情看得很重,婚礼那是一种大礼,礼节相当繁琐,相当的隆重。为什么?就是为了让结婚的男女二人知道结婚这个事情非同小可,你们要承担很重的义务,不可以草率、不可以任性,搞得不好这是罪业深重,这是有这样的一个用意。不是为了讲究排场显耀自己,不是,真的是让结婚的人他自己知道这是一种来之不易的因缘,而且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一种承当。

下面说大抵此事,这种事情都是前生所定的,正所谓姻缘前定,不是自己能做得主的,这个自己是说他自己的好恶。现在人讲究什么?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现在民主开放了,哪个不是这样?喜欢上谁了就跟他结婚,过两天不喜欢了又离婚了。有人结婚、离婚一辈子搞了很多次,把结婚当作儿戏。要知道姻缘都是前生所定,自己做不了主,两家的父母也不能做主。在古代婚姻多半是父母来决定,儿女是做不了主。相比之下哪个好?我们来看结果。是现在的社会当中的离婚率高?还是过去古代社会的离婚率高?这一比你就晓得了,哪个好?所以父母做主的婚姻往往能长久。像我的外公,他的婚姻,跟我外婆两个人的婚姻,都是父母做主的。他俩在结婚前没见过面,我外公的父亲看中了我姥姥,这个人做媳妇很好、很贤慧,就下聘。两个人结婚了,六十多年婚姻,真的是白头偕老,养育的儿女也都不错。这什么?父母做主的婚姻确实它能够长久、能够稳定,也能够让儿女幸福。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儿女终身得到幸福?父母的眼光当然比儿女有经验,真的是所谓过的桥比儿女走的路还多,阅历广,父母当然他做出的抉择比儿女要更有智慧。但是这里所说的父母亦不能做主是什么意思?也就是实在讲都是业力牵引的,逃不出因果定律,即使是父母来做主的婚姻,都是因缘果报,出不了因果。

这里讲到,婚姻有善缘、有恶缘,「从善缘而来者,其和好之念,不遂不休」。如果两个人前生是有善缘,这两个人就会非常的和谐、融洽,真的是终身都能够和谐,我们说幸福美满、白头偕老,这是善缘。要想到如果我们要有这种善缘,那得处处跟人结好缘才行,要懂得施恩於人,才会感得有报恩的人到你身边。现在问题是恶缘多、善缘少。「从恶缘而来者,其毒害之情,不结不止」。夫妻双方都是什么?讨债的、报怨的,互相都会起仇恨,通过最初的恋爱那种火热之后,结了婚互相之间就开始起怨恨心,这我们见得太多了,尤其是现在社会。我们没做过统计,但是我们通过这种观察,可以这样想,可以这样说,一百个家庭的夫妇,大概九十个家庭都是恶缘,我们自己想想。

我认识有一个朋友,他不太学佛法,我有时候跟他说一点佛法,过去说过一些佛法。他对於夫妻之间的这种恶缘他就不太承认,他说我要结婚,看看这是不是恶缘。结果结了婚,开头的那一、二年还挺不错,夫妇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愈到后来愈不行,结果没几年,他们还生了一个儿子,好像是四岁,结果闹离婚,后来离了。这不就是恶缘来的吗?真正是恶缘,毒害的这种心理不得逞他不休止,太可怕了,原来朝夕相伴的竟然是一个来报怨的罗刹。所以这个真的是业因果报,来临头上了那是没办法躲避。所以「固非人力之所可破也」,善缘也好、恶缘也好,这种婚姻不是人力可以破的,人力要是能破那没有因果了。不能破,我们还要起心动念要破,这是造业,其实改造不了对方,实在讲自己造了无量的罪业。

所以「要其所以欲破者,不是出於挟仇,即是起於嫉妒。无论破於未成之先,或破於既成之后,其罪一而已矣」。如果起了恶念要破坏人家的婚姻,拆散人家的家庭,这种人是什么?

多半就是两种,一种,心怀著仇恨要报复,可能是过去,或者是前生、或者是今世,遭到对方破坏家庭,心怀著仇恨,所以这一生遇到了,要破坏他,这是来报复的。另外一种是嫉妒,可能是贪别人的家产,或者是贪别人的配偶,嫉妒的念头生起来了,所以造作出破人婚姻的罪行。无论破坏成不成功,这破坏可能是在没有成功之前就破坏,或者是在已经成功之后破坏,未成是指婚姻未成,譬如说男女两人已经订婚了,但是因为自己嫉妒,蓄意破坏,把两个人拆散了,或者是婚姻已经成了,让人家离婚,所犯的罪业是一样的,都同属於破人婚姻。这里讲到破人婚姻他的罪过。

下面是讲慎择配偶,安士先生说,「有意破人,固是不可,然而相女配夫,相夫配女,则又不可不慎」。有意破坏别人婚姻这当然是罪过,不可以造的,但是虽然说姻缘前定,逃不出因果业力,但是为人父母者为自己的女儿找夫婿,或者是为自己的儿子找媳妇,这个嫁和娶都要非常的慎重,为什么?因为这个事关重大,因缘非小。我们所希望的是能够结得善缘,不要结得恶缘,结得善缘这一辈子幸福美满,如果不慎结到恶缘,那这一辈子可就惨了。特别是女方,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择偶不慎那遗恨终身。所以父母要帮助儿女选择,首先父母要懂得从小教导儿女,帮儿女树立良好的德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有很好的德行,就自然能够感召有德的君子、淑女相配,假如他没有德行,或者他甚至放荡淫逸,那怎么可能会遇到良好的夫婿或者媳妇?这不对应,总得要讲究德行相匹配,这是最主要的。

另外要选择,选择配偶最重要的是看他的德行,有德之人通常是你的善缘,因为他不会做恶事,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愿意做损害别人感情或者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有德君子或者是窈窕淑女,窈窕是指德行美好这种贤慧的女子。择偶首重德行,德行里面首重孝道。你看这个人,你嫁女也好,你娶媳也好,关键看对方是不是个孝子、孝女,你不要看他对你自己儿女怎么样,你要看他对他自己父母怎么样。假如他一天到晚,一个男生追你的女儿,天天能够到你家门口为你的女儿送花,买了很多好东西供养你们家,非常的热情,这个时候你得冷静一点,不能说他对你好就是好。你要怎么看?要看他对他父母好不好,你看他回家里是不是每天能够给他父母送一枝花,是不是天天非常热情、非常孝顺,常常买回供养,让他父母开心,是不是这么做,如果不是,那你得提高警惕了。《孝经》当中有一句话讲得好,「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你看对自己父母不爱、不敬者,叫做悖德、悖礼,违背道德、违背礼义。这种人能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吗?嫁给他了,他得到了之后恐怕面色就变了,比那个《聊斋》里面画皮变得还快,翻脸就不认人了,这种我们所说的白眼狼,社会里有得是。这是择偶不可不慎,事关儿女终身大计,这也是为人父母要想到。最重要的,要把这种理念传授给自己的儿女,让她自己有这种观念,因为现在是民主自由开放的社会,父母想要帮助儿女,儿女未必接受,这就很麻烦。他如果任情、任性,你根本没办法管他。最好的方式,让他也来学习圣贤教育,懂得如何看人,懂得如何择偶,那你就可以放心。不学这个伦理、道德、因果,那很可能会出现危险。

这里安士先生简单提了几条如何择偶要注意的问题,「或年齿悬殊,难必齐眉偕老,或贱良各别,并非户对门当」。这里是讲到男女双方如果年龄相差悬殊的,譬如说相差二十岁以上,这就很难白头偕老,这是明摆著的事实。如果是贫富贵贱相差太大,又是不能够门当户对。这个门当户对确实不可不讲求,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人他从小到大在一个家庭里面成长起来,必然是受到这个家庭的价值观、世界观的影响,他做人做事的看法、想法、做法,都已经基本定下来了,要改变是不容易,要花很大的力气,可能会有很多的摩擦。如果两个家庭文化背景相差非常远,这就很难门当户对,这就会出现开头的时候热,慢慢的就凉了,慢慢就会起摩擦,最后以离婚告终,现在很多也是这个情况。

所以怎么样子解决?最好是家家都来学习传统文化,都学习伦理道德,大家都有共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相去就不会太远。至於说家庭的贫富、财产的差别,不是主要的问题,关键是要看他的德行、文化的差别。所以「是亦未可草率」,不能够草率的行事。「至於室家之贫富,相貌之妍媸,则非所当计矣」。这是讲到不要重家产之多寡、家境之贫富,这个不是主要的,也不要计这个女子相貌长得好不好看,那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还是一个德行、一个是文化背景。

好,下面安士先生讲了两则故事,第一个是出自於《孙侍郎记事》,叫「得书改过」。孙侍郎他叫做孙洪,他在少年时候就跟一个同窗(就是同学)一起读书,互相都约定,如果收到家里的来信都互相不要隐藏。这两个同学很要好,真的是无所不谈的,都是公开的。有一天他的同学收到一封家信,就把它隐藏起来不给孙洪看,结果孙洪发觉了,就追问他。他朋友就说了,这是因为家信里面有些话不太适合给你看,怕你看了不太高兴。孙洪说有什么不能看的,非得要看。这个同学没办法,只好把他父亲的信拿给他看。原来信中说到,是他父亲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官府,上面有公布出考取人员的名录,他说你跟孙洪两个人都在上面,但是孙洪的名下有一行红字,有一行注解,这红字写到说某年某月某日孙洪替某姓人家写了一个离婚协议书,因此上天责罚他取消名籍。

孙洪一听就很惊讶,同学就问他是不是真有这个事?孙洪就回答说这真的是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我在有一个地方遇见一对老夫妻,天天吵架离婚,又没有人给他们写离婚书,他们都找我,我就给他代写了。写的时候自己还没有在意,没什么想法,他们叫我写我就想帮他们写吧。结果他同学就说了,是这样子,大概是我爸爸作梦,也并不是真的,就安慰他,他说像你这么有才华的人应该考得上的。结果后来考试结束了,果然公榜之后,他的同学考中了,孙洪落榜了,这他俩才能相信这梦不是假的。孙洪心里就很不高兴,闷闷不乐。他同学就告诉他,你也不要担忧,等我回去的时候我替你劝劝这两个老人家复婚,怎么样?孙洪一听也就觉得这个事情还是有补救。於是他的朋友就先到二老的地方,二老已经离了婚,还没有结婚,於是这同学就把孙洪的事情,考不上的事都告诉他们俩,而且安排了酒席来给他们和解,劝他们复婚。结果这事情做过以后,这朋友就写信告诉孙洪,孙洪也非常的高兴,也非常感激这位朋友。结果后来孙洪以太学内舍生的名义免除了考试,他不用考试了。你看虽然一开始因为替人写离婚书的过失金榜除名,但是一改过,马上不用考试就一路青云直上,一直做到了侍郎,侍郎就是现在讲的副部长,很大的官。孙洪在任期期间,每到一处,凡是遇到离婚的事情,都想方设法来调解,所以保全了很多的家庭。这是什么?改过依然能够得福。

安士先生在评论当中说到,说宋朝末年在临川有一个人叫王某,他的妻子被元兵给抢走了,结果这妻子不屈从,於是就自刎而死。过了几年,他丈夫因为失去了妻子,就想再娶,但是怎么娶也娶不成功。有一天夜里就梦见他这位亡妻就对他说,我现在已经出生在某家,今年已经十岁,十年过去了,他太太说,再过七年后就要嫁给你,成为你的妻子。结果他的丈夫第二天早上真的就派人去寻找,按照梦中他这亡妻所说的去找,结果果然就找到了这户人家,於是这个丈夫知道这就是他的妻子投生的。所以就先下了礼聘去求婚,结果对方也答应了。所以你看看夫妇的姻缘真的是前定的,怎么可以随便的破坏?

下面安士先生举出「离书现果」这个案例,出自於《劝惩录》。这是在顺治戊戌年,有一次科举考试,在点名的时候,有一位考生他的笔筒里面被人发现有一张离婚书,结果考官看了之后大怒,把这个书生打了一大顿板子,撤销了他举人的资格。后来查问原因,原来是他的同窗,他同学想要夺人的妻子做为妾,这个书生就出谋画策。首先造谣中伤那个女子,使到他的丈夫发怒,要休她,然后又从中替这个同学做媒,还代这个女子写好了离婚书,结果这个离婚书藏在笔筒里面,被人发现了,当下就挨了板子,撤销了他的考试资格,这是现报。所以安士先生在评论中说到,上天是最痛恨破坏别人婚姻的人。古人学了伦理道德,都是这样的一种观念,已经结婚以后,不能够轻易的让人离婚,没有结婚以前,如果名义已经定了,也不能够随便变更,这都是事关阴德的事情。

在民国时代有一位著名的诗人叫徐志摩,这个很多人都知道,他曾经做过北大的教授。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父母很爱他,给他娶妻生子,送他到英国留学。结果到了英国之后受到了污染,看到别的女孩子,就生起爱慕,嫌弃他自己家里的妻子,结果后来逼著他妻子离婚。后来他追求的那个女子又跟人结了婚,他没办法,最后回到北京。结果又追求陆小曼,陆小曼已经是有夫之妇,结果他又跟陆小曼很亲密,最后让陆小曼也离婚了,这俩人后来结了婚。结果徐志摩父母非常生气,断绝了给孩子的供给。徐志摩当时在北大教书,也是没办法,靠教书维持生活,他的新的太太陆小曼又是一个奢侈的人。后来还到了上海,过著糜烂的生活,让徐志摩非常的生气,两个人天天吵架,结婚才五年,吵架都不断。最后徐志摩从上海回北京的路上,他因为去北京去看他过去所追求过的那个女子,你看都是这个淫欲心,结果在路上这个飞机,那时候民国的飞机是很差的,就失事了,结果徐志摩就结束了他三十五岁的生命。你看看,自己破坏自己的婚姻,还破坏别人的婚姻,下场就是这样子。他的老师梁启超对他也是责骂,梁启超骂他,你这个人性情浮躁,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心不专,以至於离婚再娶。所以「德有伤,贻亲羞」,让父母师长都生气、愤恨,那下场当然就是这么凄惨。所以破人婚姻怎么能够去做?

好,今天时间到了,我们就学习到此地。有不妥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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