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是“地震”的形成,从自然科学而言地震是一种“地质现象”,而从佛法上言地震是一种缘起法。既然是缘起法就不能简单的认为是一种地质现象,而应当是由众多因缘(条件)聚合形成的缘起缘灭的生灭法。佛教主张一切法都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成,那地震也是由内因和外缘和合而成。所谓“外缘”就是指科学意义上的地质变化现象,而“内因”是指众生(人类)的业力(过去世的种种行为)所感,由此外缘和内因聚合时此法(地震现象)就形成。
因为,佛教讲我们的世界是由“依正”二报组成,物质世界是属于依报,众生(人类)世界是属于正报,依报的物质世界发生变化,必定是为正报的众生世界而有感变化。
也就是说地震的物质现象变化也是伴随者众生的业力有感而起,物质世界决不会无缘而起。如果是物质世界独自而起,这是不符合诸法因缘而生的因果规律。地质现象的变化只是外缘的引导,而真正起作用的是众生无量劫以来的共业所感而起。也就是说由于我们众生(人类)过去世所造的杀偷淫共业所感,今生以异熟业的形式来感果报,业力不分国界、种族、种类,都以业力相同聚集而成,再遇外缘地质现象变化和合而起,形成一种地毁人亡的毁灭性破坏,共同消除众生过去世所感的共业。
然后再说如何避免这样的灾难发生,佛教也有自己的理论论说,不能全靠地震预测来防止地震灾难的发生。既然地震现象是由众生共业所感,遇外缘地质现象变化而起,那就要从根本众生的共业而入手,当众生不再造业时自然就没有了共业,地质的外缘也就不能独自生起。
有人自然会说那地球的无人区也有地震,虽然说是无人区但不能说没有众生,佛教讲的众生不单指人类,包括一切有生命现象的有情众生。佛教有训诫:“欲知世间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我们世间的地震、瘟疫、洪水、火山等天灾和世间的刀兵战争一样是众生的杀业所感。由此可言,要避免地震等灾难的发生,不仅要教育人们爱护自然保护球境,而且还要保护动物爱惜动物的生命,这样才能形成众生(人类)世界与物质世界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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