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障」顾名思义,就是烦恼;一切烦恼皆来自贪瞋痴,贪瞋痴有粗重、细微两类: 粗重的贪瞋痴,极容易察觉。只要具有是非观,依循良知,即能了解对错,可发现自己的贪瞋痴。最大的痴,来自亲情执着,尤其孤儿寡母之相互依赖,情愫尤深。长大之后则是两性感情羁绊,而以单恋为苦,自己投入很多,却往往给对方带来困扰。瞋恨经常表现于不悦情绪,稍有不称己意,马上生气。
人出生之后,自然表现贪欲及存活的本能。初生婴儿,放在母亲的肚子,不用教自己就会爬去喝奶。这实在是生命非常神奇之处;但最大的神奇,就是人实在将贪婪表现得太伟大了。之所以讲「本能」,只不过强调久处轮回,执着生命和自我,为了活下去的种种天赋能力,姑且称为本能,但并非众生本来就如此。否则修行亦无法转化、恐是解脱无期了。以良知发现贪瞋痴并不难,难在于众生以贪瞋痴为理所当然。导致必然结果是,良知被贪瞋痴所蒙蔽,误以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细微的贪瞋痴,同样存在于内心对一切的执着,它所执取的是内心所显现的特征;这种特征,与深厚习染有关,且隐藏于心灵深处,不刻意察觉,还真不易发现。若以理性和感性譬喻,粗重贪瞋痴类似理性,运用理性能克服;细微贪瞋痴犹如感性,明知不对,还是去做。也许譬喻不尽贴切,无法真正形容细微贪瞋痴。换个说法,粗重贪瞋痴譬如见到异性,心生爱慕,想要拥有或付出。细微贪瞋痴犹如毋需见到心仪者,光是望着照片,就目眩神迷了。
在大乘修行五道之中(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修道)进入见道,粗重贪瞋痴即可被清净;细微贪瞋痴,则要到七地菩萨方得以清净。烦恼是可以放下的,不懂得舍弃烦恼的人是无智者。既然学习佛法,就应当从佛法中获得利益。曾经受苦,更该从苦难中获得启发,而不是让苦成为永远的痛。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就是因为有这些苦难,益显佛法之珍贵;也只有佛法才能让我们成长、弭平内心的痛,从苦中获益。佛法一直强调,自我不可执着,当破除我执超越自我。可是众生无时不刻都活在自我之中。退而求其次,活在自我之中亦可,但必须活得自在,而前提是——放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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